2019广东省龙门县公安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协管员公告(108人)(3)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实施。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数,在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依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最后一名考生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依面试主评考官的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组织体检。体检由县公安局组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七)考察
县公安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示7天。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教育培训
试用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后必须服从岗位工作分配。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资格审查贯彻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由龙门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