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医务人员公告(100人)
导读:2019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医务人员100名,报名时间:2019年1月28日至30日(上午0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报名地点: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党员活动室(雷州市市区群众大道07号)。笔试内容分为《通用能力测验》(卫生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9年2月24日上午09:00至11:00时。此公告由华图在线整理发布,其具体内容如下:
因我市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升级建设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为及时补充我市医疗卫生岗位空缺,经雷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医务工作人员共计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雷州市附城卫生院拟招聘57人,雷州市乌石卫生院拟招聘32人,杨家卫生院拟招聘11人。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等详见《2019年雷州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医生类招聘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人员(2017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免提交执业资格证书);
2.医技类招聘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人员(2017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免提交执业资格证书);
3.护士类招聘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满18-35周岁(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至2019年1月28日。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雷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6.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参加2014年-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和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以及违反2014年-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和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人员。
9.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