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横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00人)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负责按报考岗位1:3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面试人员比例未达1:3,由县人社局、卫计局按实际情况调整。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每个考生的面试具体时间以试卷要求为准。
(四)评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实考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面试成绩公布。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当场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考场公布所有参考人员当天的面试成绩。
六、加分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
⒈通过国家卫生部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国家执业医师15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包括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加10分。
2.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师(药、技师级)者加15分;取得初级士(药、技士级)者加10分。
3.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10分。
⒋有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累积满2年(时间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及以上的人员加3分。
所取得的资格与报考岗位必须相对应,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1次分值最高的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加分办法。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笔试环节均可按上述条件加分。同时对少数民族报考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
七、考察
根据岗位的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和卫计局统一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信廉洁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八、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人社局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九、确定拟聘人员
县人社局和卫计局根据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人社局和卫计局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若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报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同意聘用人员名单的通知;招聘单位和县卫计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在聘用合同服务期限内,如聘用人员提出辞职的,县卫计局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0771-7082786;0771-7227469。
十一、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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