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韶关翁源县翁源中学招聘教师10名公告(2)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应聘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及考察后,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engyuan.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程序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聘用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在聘用合同中约定。编外教师聘用期为三年,期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也可视编制情况申请录用为编制内教师,享受同级公办教师工资福利。
六、薪酬待遇
1、编外:获聘人员为我县编制外聘用制教师,聘用期为3年,享受同级公办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同时享受县财政额外给予的高学历人才补助3000元/月;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也可视当时学校编制情况申请录用为编制内教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享受同级公办教师工资福利和县财政给予的高学历人才补助1000元/月,人员归教育局管理。
2、编内:获聘人员为我县编制内聘用制教师,享受同级公办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同时享受县财政额外给予的高学历人才补助1000元/月。
3、获聘人员(含应届生和往届生)同时享受《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优惠措施:
(1)购房补贴8万元。此项补贴采取一次性享受分两次发放的方式进行,三年内发放完毕(第一年发放50%,第三年发放50%)。
(2)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2000元。此项补助采取一年发放一次的方式执行,连续发放2年。
(3)租房补助每人每年2400元。此项补助采取一年发放一次的方式执行,享受期限不超过两年。已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已享受购房补助的不享受该项补助。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翁源县龙仙镇建国路175号
联系人:何副校长(13318593606)
张主任(18948843787)
办公室电话:0751-2872722
附件:
翁源县教育局
翁源县翁源中学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