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1名公告(2)
五、体检
面试结束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人才信息网(http://www.haizhu.gov.cn/site/hzrcw/rczp/sydwzp/)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作待遇和工作地点
工作待遇: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采取人才租赁方式用工。薪酬为9万元/人/年,按包干经费标准,含单位、个人缴付的法定“五险一金”和福利。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工作地点:海珠区泰沙路555号
八、注意事项
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