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新乡平原示范区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06名公告
1.教学技能测试。教学技能测试包括教学设计编写及试讲,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答辩。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教学技能测试*70% +面试答辩 *30%。
考试成绩如该岗位因弃权只剩一名考生时,该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所报同一学段及同一学科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录用。
(五)考试时需携带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报名登记表 1 份(见附件2,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四、资格确认
进入体检人员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1份 。
2.报名登记表 一式两份 (见附件2,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认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也可通过有关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认证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在职在岗证明 1份 (在职在岗教师出具)。
五 、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际、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婚姻状况及有无犯罪情况等。
六 、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文教体卫局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在职教师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参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正式录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七 、纪律与监督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精神,招聘工作由平原示范区纪工委、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示范区文教体卫局负责监督实施。平原示范区纪工委、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示范区文教体卫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学校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 、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对象或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报名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 三 )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 面试名单、成绩发布等 工作的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 此 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 四 )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 五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 六 )考生一经录用,若无故不报到者,将列入平原示范区招聘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平原示范区的所有招聘考试。
附件1 招聘一览表.xls
附件2 报名表.doc
咨询电话: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
0373-7553179
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