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第二师(铁门关市)面向内地招聘公安辅警简章(908人)(3)
(三)全民所有制连队招录职工政策
1.土地政策
招录为团(镇)职工的按团(镇)职工身份地定额,划分身份地,身份地确权颁证,依法自主生产经营;
2.住房政策
(1)团(镇)提供一套公有周转房,配备家具、厨具、生活用品。前三年免收租金(不包含应由个人承担的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费用)。三年以后继续租赁住房的,房租按当地市场价缴纳。
(2)新职工选择购房的,可享受所在团(镇)职工同等的购房政策。
3.社会保障政策
(1)招录为新职工后,建立职工档案,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兵团社会保险待遇。
(2)未招录为新职工的随迁亲属,可自愿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或参加兵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年满60周岁未参加社会保险且在原户籍地未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随迁亲属,在师市落户后,可以享受兵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每月领取140元居民养老保险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4.最低保障政策
(1)已落户的新职工及随迁亲属,符合兵团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可以申请兵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现行最低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396元。
(2)对享受低保政策的60岁以上老年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员实施重点保障,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补贴。对已落户的新招录职工及随迁亲属中家庭成员因自然灾害、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子女就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可申请临时救助。
5.免费培训政策
(1)团(镇)免费为新招录职工进行生产技能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
(2)团(镇)新招录职工及随迁亲属,可免费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
6.就学政策
落户的新招录人员及随迁亲属的子女享受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的受教育政策,高中学生参加高考应满足在疆高考的报名条件。
7.生育政策
对已落户新招录人员按照政策生育二孩的,给予产前检查补助10000元,延长15天产假。
8.其他政策
(1)辅警随迁家属来团落户后,可报销单程来团车票。
(2)招录的职工可通过民主选举的形式,参加连队“两委”选举,入选“两委”后,参与连队管理工作,享受“两委”人员相关待遇。
(3)辅警随迁家属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四)辅警家属招录为新职工的程序
对符合全民所有制连队职工招录条件的辅警家属,各团(镇)按以下程序招录安置。
1.用人单位把好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关、政审关,组织好拟招录为职工的辅警家属参加体检;
2.用人单位将拟符合招录条件的职工名册向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
3.经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招录的新职工,团(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应及时为招录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职工土地承包合同,做好新职工建档工作,进行实名制管理;
4.连队管理委员会应督促职工与团(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协议,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附件:
1.兵团二师铁门关市面向内地招聘团(镇)公安辅警报名咨询电话.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