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淮安市金湖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0人)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体测合格人数不足岗位招录人数2倍的,所有体测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体测合格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按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2倍进入面试。
(2)面试安排: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在金湖论坛“劳动就业管理处招聘招工”版块公布。
(六)体检和政审
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取中共党员或退伍军人,下同),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金湖县公安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金湖县公安局组织考察。考察审查标准为:应聘者是否存在本公告“招聘对象及条件”中不得报考的情况。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湖论坛“劳动就业管理处 招聘招工”版块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录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考生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资待遇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与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拟聘用人员报到后,由县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培训合格人员到指定岗位工作。试用期工资1620元/月,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参照县公安局编外用工平均水平执行,享受警务辅助人员各类考核奖励,县公安局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首次聘用期满进行聘期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
六、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金湖论坛“劳动就业管理处 招聘招工”版块网站(http://bbs.211600.com/forum-211-1.html)
(二)为方便群众咨询,特设立咨询电话:0517-86995021;0517-86995036;0517-8689695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7-86995007
八、本简章由金湖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金湖县公安局
2019年1月29日
2019年金湖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备 注 |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1 | 金湖县公安局 | 执法勤务A | 01 | 50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
2 | 金湖县公安局 | 执法勤务B | 02 | 50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项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