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威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38名工作人员简章
四、考察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特殊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相关要求,《岗位计划表》中所列教师岗位,需在一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应聘指南》,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威海职业学院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威海职业学院 0631-5701098 5700699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0631-5226661
附件:
1.《2019年威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19年威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
3.《同意应聘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