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招聘教师100名公告(2)
七、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地点在招聘见面会现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招聘见面会上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株洲市荷塘区2019年面向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填写完整,另附一寸相片2张)。
(2)《株洲市荷塘区2019年面向全国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需填写完整,学院鉴定意见一栏加盖学院公章)。
(3)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必须承诺毕业后提供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的以提供的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证笔试合格的成绩证明代替,师范类的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院校开具的证明代替),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4)其他各类荣誉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者、报考多个岗位者或不能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等证书原件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当场发放《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招聘见面会第二天参加考试。
4.未按时参加招聘见面会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5.保持联系方式通顺,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八、招聘程序
(一)考试(详见前面“招聘方式中的考试方式”)
(二)拟聘对象确定。考试完成后,根据同一岗位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考试完后当天与招聘单位签约(请考生随身带好三方就业协议)。如总成绩排前的不愿签约,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签约。
(三)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师德、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四)公示。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五)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新招聘教师统一入编,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31-28477196
监督电话:区人社局0731-28428415
区监察委0731-28428360
区教育局0731-28477040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4
附件1.2019年荷塘区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及职数
附件2.株洲市荷塘区2019年面向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株洲市荷塘区面向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见面会的高校及暂定时间、地点安排
附件4.株洲市荷塘区2019年面向全国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