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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员658名公告(2)

2019-02-11 16:59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南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2019年2月21日上午8:30至25日下午17:30前,考生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人事招聘”专栏(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的“教师招聘系统”报名,并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指镇街道教育局和区直学校,下同)提交报考纸质材料(附件3、4)。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公布初试名单、公布初试方案

  招聘单位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对照考生递交的纸质资料,在2019年2月28日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制定初试方案。初试人员名单及初试方案于2019年2月28日前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公布。

  (四)初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于2019年3月2日至11日期间完成。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推荐参加复试。

  招聘单位根据各学科岗位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复试人员。推荐复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3:1,如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复试。

  (五)公布进入复试名单

  2019年3月12日前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公布复试人员名单。

  (六)复试

  复试时间初定2019年3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区教职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基础学科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文化素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学校教师素养、学科专业建设、校企合作、学生德育、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校园文化建设等;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传染病学、诊断学、青少年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知识、现场急救知识、儿童少年卫生学等;学校财务岗位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通识和事业单位会计业务专业知识等。

  (七)确定总成绩及体检人选

  复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公布复试成绩。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占50%和复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分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合格线为60分。按照同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并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公布。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的初试成绩高低来决定其名次的先后排序,初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八)体检

  以《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招聘教职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考察制

  (一)聘用制

  本次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转正后,按照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从事教学岗位但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试用考察制

  由区教育局和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均为2019年9月1日。

  (三)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南海区教育系统在编(含试用期)教职员不得报考。

  (五)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查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六)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如违约不按期到岗,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职员。

  (八)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咨询电话:0757-86335435,0757-86286126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39151

  本公告解释权属南海区教育局。

  附件:1-5下载

  附件1:2019—2020学年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员计划和岗位.xls

  附件2:2019—2020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教职员招聘工作日程表.doc

  附件3:考生报考注意事项及提交报名纸质材料清单.doc.doc

  附件4:考生提交报名纸质材料地址、联系方式明细表.doc

  附件5: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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