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97名公告
导读:2019年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97名公告已发,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为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文件精神,经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2019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7名,其中初中教师45名,小学教师128名,幼儿园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2.学历和年龄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户籍条件:
(1)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18年获得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2)2019年应届大专毕业生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须具有无锡户籍(含江阴、宜兴)。
4.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社会人员须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岗位代码为1048-1052、1061-1065、1107、1108的教师岗位须具有两年及以上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科教学工作经历,其中报考岗位代码1107、1108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任教满两年的在职教师。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19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二)》。附件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以附件为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学生;(5)现役军人;(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2.两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19年9月1日向前推算。
3.现仍在职的事业编制教师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4.报考岗位代码1107、1108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目前所在幼儿园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目前所在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二、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2019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二)》。
三、报名
详见《2019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特别提醒:因笔试与无锡市区笔试同一时间进行,考生选报我区岗位后,不能再选报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隶属无锡市的其他区(县)招聘岗位(江阴市除外)。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四、资格复审
笔试(含专业技能考查)结束后,由梁溪区教育局对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而出现空缺的,相应空额按同一岗位第一阶段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资格复审时需带好的材料: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本人的准考证、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获奖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在编教师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其中报考岗位代码1107、1108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目前所在幼儿园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所在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材料。
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者面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