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金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50人)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huaian.gov.cn)和金湖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inh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应聘同岗位人员由金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自主选岗。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通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预防接种人员上岗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金湖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中共金湖县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0517-86907002
政策咨询电话:0517-86809150。
本公告由金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金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金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金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