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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池州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2019-02-21 11:11  |  池州市人社局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三)专业测试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不实行笔试,只进行专业测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专业测试方式分别为试讲和现场考核两种方式)。

  A、报考池州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授课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时间为2019年3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B、报考池州市实验幼儿园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专业测试采取现场考核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幼儿教学理论与实践知识,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时间为2019年3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C、报考池州市人民医院、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专业测试采取现场考核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医疗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时间为2019年3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现场考核或试讲)成绩达到7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专业测试成绩如有同分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应聘池州市人民医院考生的体检由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应聘其他岗位的考生体检由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中,应聘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考察工作由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专业测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专业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2023221 其中,3月4日至3月8日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66-2212222转2117

  监督电话:0566-2088315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2019年池州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共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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