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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静海区第一中学等4所城区高中学校招聘教师33名公告

2019-02-25 10:13  |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天津市静海区第一中学等4所城区高中学校招聘教师33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6日至3月10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第一中学等4所城区高中学校教师需求,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高素质优秀人才从教,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经区政府批准,天津市静海区第一中学等4所城区高中学校2019年度赴外地院校公开招聘教师33名,考点设在东北师范大学,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综合性大学师范类专业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2019届毕业生进行招聘(“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1983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各类专升本人员,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均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第一中学等4所城区高中学校2019年度赴外地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2月25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rc.com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9:00至3月10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19年3月6日9:00至3月11日17:00。

  本次招聘,每人只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静海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计划录取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录取人数。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9年3月13日9:00至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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