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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南通海安市事业单位招聘111人公告

2019-03-06 09:46  |  海安市人民政府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五、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拟聘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成为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拟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9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8820668;

  考务咨询:0513-88165192;

  监督举报:0513-88869628。

  附件

  海安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x

  江苏省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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