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莱芜高新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30人)
四、考试内容、方法、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政知识等基本常识性问题,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计划招聘10人(含)以下的职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计划招聘10人以上的职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进行面试。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政治考核、体检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
全部考生的体能测评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
五、 聘用办法
(一)政治考核
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二)体检
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应聘人员放弃政治考核、体检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从其他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聘用
根据考试、政治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职位职责
聘用后,主要协助公安机关执法职位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警务活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七、聘用后的待遇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工资不低于3200元/月(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等费用)。新聘用人员执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莱芜高新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