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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省三明市教育局市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新任教师39名公告(2)

2019-03-12 13:50  |  三明市教育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方式

  1、笔试。应聘人员除免笔试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按准考证公布的为准。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属紧缺急需人才或特殊情况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笔试辅导培训班。

  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按规定加分。市教育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5月10日至5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内向市教育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三明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3)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

  2、面试。

  (1)面试人选资格复核。面试人选确定前,我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教人〔2018〕96号)和三明市公务员局(明人发〔2012〕33号)文件精神,面试由三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免笔试应聘人员与参加笔试人员同时参加面试。拟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案和面试人员将及时在三明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总成绩的计算

  ㈠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的60%加权计算。

  ㈡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总成绩以面试成绩计算。

  ㈢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体检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前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体检缺席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缺席和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核。体检结果公布后,三明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应聘人员未配合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在考核时如果发现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履行义务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将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应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表、协审表(应届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报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分中心窗口(三明市教育局)。

  (三)选岗

  市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同一专业有多个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选确定后在三明市教育信息网和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聘人选经公示合格的,按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新聘人员在市人社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决定。

  (二)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福建省教师招聘网和三明市教育信息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登陆福建教师招聘网的“在线咨询”栏目进行留言咨询。

  2.电话咨询。网上报名、缴费等相关问题请咨询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0591-86215690)或信息处(0591-86215662)。;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请咨询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98-8222954)。

  八、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598-8231209。

  本方案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三明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9年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免笔人员试报名登记表

  三明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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