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济宁兖州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20人公告
五、考试
本次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置笔试环节,采用面试方式。如报名人数达到岗位计划数10倍以上的,则增加面谈环节,面谈由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经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筛选后按1:10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引才单位可凭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交通费用每人报销最高不超过1000元。
六、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非应届毕业生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经批准备案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毕业具备聘用资格时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其他
1、此次引才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4、政策咨询电话:0537-3753806,3412116。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
附件1: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
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附件3: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名单
附件4:2016至2018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名单
附件5: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
附件6:应聘人员诚信承若书
附件7: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附件8: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地址
附件9:应聘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