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济宁鱼台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83人简章
五、考试
“优才计划”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用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
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先组织面谈,经筛选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谈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服务和待遇
(一)将“优才计划”人才纳入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衔接,协调推进,加强支持。由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对一”传帮带,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多岗位锻炼,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
(二)试用期满,表现特别优秀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三)提供人才公寓,租金由县财政负担。
(四)县财政给予购房补贴。3年内,在本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本科毕业生补贴3万元,硕士研究生补贴5万元,博士研究生补贴15万元。
(五)按照中共鱼台县委、鱼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县的若干意见》(鱼发〔2018〕13号)精神,3年内对本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1000元给予人才补贴。
九、其他
1、此次优秀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示将在鱼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引进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3、政策咨询电话:0537—6227328、0537—6201156;
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1。
附件1.2019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需求汇总表 .xlsx
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附件3.2019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