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丰台区事业单位招聘111人公告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拟面试人选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人员才能正式进入面试环节。遇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等情形的,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须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岗位对前学历(注:本次招聘公告、岗位情况表所提的“前学历”是指“统招统分全日制最高学历”)有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前学历证书;
(4)2019年毕业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等符合招聘单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6)随军家属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提供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公安局等市级职能部门批准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复印件、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未领取自谋职业扶助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审时收证明复印件);
(7)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8)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除岗位要求的上述必要材料外,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
五、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面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看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需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及综合成绩公示期满后,开始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考察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7个工作日。
七、注意事项
(一)4月17日17:00报名结束并关闭报名系统,之后应聘人员将不能在报名系统中进行修改、提交个人报名信息等所有相关操作,请应聘人员务必把握好报名时间,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成功。请应聘人员及时主动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招聘单位不负责另行通知资格初审结果。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网络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个人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取消本次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社会在职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在30日内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不能办理手续的视为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情况表》
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63258398
监督电话:63258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