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年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1人公告

2019年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1人公告

2019-04-08 15:57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笔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岗位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经信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

  七、报考注意事项

  1.工作经历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3月1日。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附件1)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填报同一事业单位多个岗位、或填报经信局多个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报考的所有职位均视为无效;

  3.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4.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并按照《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要求认真逐项填写。因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或表述不清,导致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7.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调查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5.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6.提供虚假材料的;

  7.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

  8.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xls

  附件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下载全部附件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