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5人公告
十、体检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六安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在2019年9月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其他岗位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与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查阅。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政策咨询:0564-3376108、3376209
监督电话:0564-337620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2019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公共科目类别代码;
3、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19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的证明;
4、关于XXX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
以上各类表格,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