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300人)
依照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我区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共300名。勤务辅警250名,文职辅警50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应聘男辅警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至2001年4月期间出生),应聘女辅警年龄20周岁以上,30 周岁以下(1988年4月至1999年4月);
(四)勤务辅警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高中文化程度应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文职辅警需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应聘勤务辅警中应急处突岗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应聘其他勤务辅警岗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其他项目应当符合《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七)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简章,明确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 4月25日(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报名地点: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特警大队(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八里洼路15号)
报名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填写《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电子版并打印,各一式一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5、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