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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省兴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300人)

2019-04-18 15:30  |  黔西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体检由市招聘办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市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市招聘办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市招聘办组织用人单位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2019届毕业生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种类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的;

  3.截止到2019年5月7日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4.仍在岗(含2019年已经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10.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供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填报提供不实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的;

  12.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6.经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17.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兴义市人民政府网站下端人社局专栏内(http://www.gzxy.gov.cn/site/xyrsj)”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州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凡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3.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含试用期),期间不予调动及调整聘用岗位。

  5.新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报考者,无论进入招聘的哪项程序,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六)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9—3915263(兴义市考试中心)

  0859—3223676(兴义市教育局)

  咨询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监督举报电话:0859—12388

  0859—3236600

  (七)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兴义市人民政府网站底部人社局专栏(http://www.gzxy.gov.cn/site/xyrsj)。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以上对外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上述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兴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

  2.兴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兴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

  兴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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