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德州临邑县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10名)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对应届和毕业不到一年的应聘人员考察,一般在应聘人员所在学校进行;对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考察,主要在应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对毕业超出一年仍未就业的应聘人员考察,主要在应聘人员所在社区进行。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成员至少2人,以实地考察为主,包括座谈了解、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辅之以电话、信函了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考察其与招聘单位的回避情况。
考察后要出具考察鉴定报告,分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写出考察报告,签署意见,报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二)体检
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一方(或双方)提出复检的,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安排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结果即为最后结论,复检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向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书面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及时告知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和考察及之后环节均暂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的时间为准。
在考察、体检过程中,报考非合并岗位的考生因放弃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 个工作日。公示人员在公示期内因举报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及县卫健局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县人社局核准。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报到后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山东省德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特殊约定最低五年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全县社会稳定大局,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做到“五公开”,即: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
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积极配合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招聘工作由临邑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7803852(临邑县卫生健康局)
值班电话:0534-7803852
网 址:http://www.linyixian.gov.cn/(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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