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女子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6人)
2019年山东女子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6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是由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妇联共同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山东省唯一一所女子院校,全国三所女子普通本科院校之一。学校创建于1952年,迄今已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全国和山东省妇联妇女/性别研究培训基地、全国和山东省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山东省性别平等研究基地、山东省高校妇女理论研究基地、山东省“十二五”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山东省传统文化重点教育研究基地、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山东省女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基地。
学校有市中和长清两个校区,市中校区玉函路,长清校区位于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总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设有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文化传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旅游学院、社会与法学院、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15个教学院部,开设33个普通本科专业、21个普通专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6名,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5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41人。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应聘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10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海外留学人员应于2018年10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4月22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女子学院网站(http://www.sdw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报名方式: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填写《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2)和《山东女子学院辅导员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sdwufdyzp@163.com。
其他岗位的应聘者填写《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2)和《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sdwuzp@163.com。
报名电子邮件的主题(名称)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位+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教师1+王华+博士+日语语言文学)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3.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现场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①应聘者本人的身份证;
②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③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⑤应聘有研究方向、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应提供相应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⑥与报名内容一致的《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⑦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还须提供中共党员和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的有效书面证明;
⑧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上述材料中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学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