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山大附中永锋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60人)
2019年度山大附中永锋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60人)
山大附中永锋实验学校是由齐河县人民政府与永锋集团共同建设,由山东山大基础教育集团全面管理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位于齐河县城,黄河大道以东、纬十七路以南。学校于2017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现有一、二、七、八四个年级,共34个教学班,学生共计1500余人,专任教师95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28人,具有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的骨干教师4人。
建校一年多来,学校在山东山大基础教育集团的统领下,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积极投入到教育教学研究之中,教师专业成长迅速。学校丰富的课程、师生面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已经成为齐河教育的品牌学校。
在未来的道路上,学校将继续依托山东山大基础教育集团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秉承“共享生命成长”的办学理念,努力践行“养心育德、养根育能”的教育策略,追求“教师发展的沃土,学生成长的乐园”的办学目标,努力将学校办成学生喜欢、家长信赖、社会认可的齐鲁名校。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现公布2019年教师招聘计划。此次招聘工作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热爱中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协调能力,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2.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3.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熟练应用常用教学和办公软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应届毕业生
(1)学历学位条件
①省级及以上重点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本科学历学位(山东省内: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
②985和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不限师范类。音体美岗位可以是省级专业院校。
③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不限师范类,且本科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
(2)年龄条件
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过30周岁(1989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3)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非应届毕业生
(1)学历学位条件
①省级及以上重点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本科学历学位(山东省内: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
②985和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不限师范类。音体美岗位可以是省级专业院校。
③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不限师范类,且本科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
④骨干教师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名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省级“一师一优课”优秀奖、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必须为教研室组织逐级推荐的优质课比赛)、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含“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工程人选)、省级教学能手、省级优秀班主任、省级优秀教师】。
(2)年龄条件
①非应届毕业生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②获得过以下荣誉或奖励中至少一项的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名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省级“一师一优课”优秀奖、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必须为教研室组织逐级推荐的优质课比赛)。
③获得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含“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工程人选)、省级教学能手、省级优秀班主任、省级优秀教师称号的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及专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