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塔城地区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公告(7人)
3.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20日,本次报名在沙湾县、额敏县、塔城市、裕民县均设置报名点,应聘者可按照要求,在以上报名点报名即可。如因各种原因本人不能前来的,委托其他人员携带应聘者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被委托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信息如下表:
4.塔城、裕民、额敏招聘点工作人员需审核应聘者证件原件,并收集复印件资料带至招聘小组办公室(即人事科)。
5.招聘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者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并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对初步筛选合格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6.报名人数达不到同岗位招聘职数三倍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报名人数确定最终招聘职数。岗位招聘职数为一人的,报名人数不足三人则取消该岗位招录工作。
(三)考试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招聘测试考点设在塔城市。
1.笔试环节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题目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自主命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内容:烟草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申论写作;
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150分钟;
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分别排名,按要求进入面试。
2.面试环节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题目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自主命题,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面试分演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各占50分,总分100分。
演讲内容主要阐述未来职业的规划及应聘到我单位工作的理由。
答辩环节,由评委商议提出问题,涵盖逻辑思维、价值取向及模拟场景。
3.综合成绩记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招聘领导小组按照综合成绩确定建议人选。
(四)体检
经确定的建议人选在规定时间到我单位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结束后,工作人员统一领取体检报告送至地区局(公司)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五)背景调查
1.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确定的建议人选的在校或在原单位表现情况进行核实,对其进行人事档案调阅等背景调查,以确定其求职资料准确无误。被调查人员应填写《塔城地区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相关资料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背景调查不合格的,不得录用,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停止招录或进行补录。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背景调查等情况,经塔城地区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塔城地区政府网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室自动化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信息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等内容,并同时公布本单位监督电话与通信地址。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内,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人事科负责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定向分配至相应单位,并将人员招聘情况报区局(公司)人事处和监察处备案。录用人员有就业经历的,应要求其出示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失业证明。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按成绩进行补录或另行组织公开招聘。拟补录人选,在塔城地区政府网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室自动化系统重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
如本次招考无合适人选的,可另行组织公开招聘。
六、招聘机构
本次招聘为自主招聘。
七、其他与招聘有关的事项
(一)工作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领导小组成员须严格执行实施方案,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如有违反保密纪律、回避制度等违纪行为的,对违纪人员依规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
2.应聘者应保证所有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不报等行为,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签订合同的立即解除聘用。
3.监督科对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接受举报,确保此次招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993-6054080。
(二)其他相关事项
1.凡塔城地区局(公司)以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2.我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费用。
八、本方案由塔城地区烟草专卖局(公司)人事科负责解释。
2.塔城地区烟草专卖局(公司)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员考察表
塔城地区烟草专卖局(公司)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