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陕西铜川市辅警招聘公告(80人)
5、失信被执行人;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纹身或有酗酒等不良嗜好的;
8、其他不适合合同制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易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网站(http://zp.estonehr.com)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zp.estonehr.com)。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24日15时--4月27日12时。
3、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26日9时--4月27日18时。
4、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会同易通公司组织实施。
5、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6、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原则上开考比例不低于1:3,但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可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
7、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8、网上打印准考证。确认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应于4月28日至4月29日前从陕西易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1科。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4月30日14:30--16:30
3、笔试地点:铜川市新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通过了2018年铜川市公安机关辅警过渡考试资格审查人员请与4月30前将加分证明材料报陕西易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加分手续,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陕西易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持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学信网打印学历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在规定的期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五)体能测评
1、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陕西易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内容为三项: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
4、体能测评标准参照《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对体能测评后形成的缺额递补一次。
(六)面试
1、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陕西易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布。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4、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个人信用记录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
(九)公示与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站上发布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陕西易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有关手续。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聘用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铜川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保障标准执行。
陕西易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分公司
2019年4月22日
重要提示:
(一)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从报名、资格审查开始,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下一环节的;
2、应聘人员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
3、应聘人员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等情形。
咨询电话:0919-3151133 13098180011
联系人: 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