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重庆九龙坡区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10名)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务员局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五)考察
遴选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考察人选。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分别在九龙坡区政府1号楼1楼公示栏和九龙坡党建网“信息公告”栏(http://www.jlpdj.gov.cn/)进行公布。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七)其他
本公告由九龙坡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8789178、68185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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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诺书
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