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55人)
2.复审
复审时间:报考者须在考核前一天,持有关资料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来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复审需携带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本科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职称等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能提供者取消考核资格;
(3)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交工作证明原件(报名阶段已提供的,不需重复提供);
(4)获奖证书原件,发表论文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留意学院网站公告;
(二)考核地点: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
(三) 考核方式:
1.拔尖人才和卓越人才岗位的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
2.教学岗位的考核采用试讲和面试的方式,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
(四)考核内容:
1.拔尖人才和卓越人才岗位人员进行面试;
2.教学岗位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课程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面试。
(五) 考核成绩:
1.拔尖人才和卓越人才岗位考核成绩由面试成绩确定,按百分制计算,80分(含80分)为合格分数线;
2.教学岗位考核成绩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总成绩=试讲平均成绩×50%+面试平均成绩×50%,80分(含80分)为合格分数线。如考生总成绩、其它要求及条件完全相同,以考生面试成绩排名为准。
(六)成绩公布: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于面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考生成绩。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所取得的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不能通过东莞市相关机构登记或鉴定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考期间请保持联系通畅,如因个人原因未接到我校人事处通知电话或短信,或未留意邮箱邮件,而错过考核的,视作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东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zyj.dg.gov.cn/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dgpt.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谭老师0769-23306735、陈老师23306093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3306846
附件1: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才岗位一览表
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