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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1500人)

2019-04-25 10:40  |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

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37号)。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降部办公厅等九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稳定规模、优化领域、改进管理提升质量、强化保障”的基本思路,确保县级统筹县域事业单位岗位,在空岗空编的前提下,每个乡镇有2个岗位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2019年全省共选披15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扶贫等相关领域服务、为基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脱贫攻坚,优化选拔招募结构。各市要聚力脱贫攻坚主战场,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性改革等工作重点,做好基层服务岗位需求的征集工作。要科学设置招条件,提高“三支一扶”人员专业与服务岗位匹配度。

  (二)严控招募条件,确保招募质量。本次招募范围原则上为省内普通高校2017-2019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7-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对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见件1)和长岛县、可当放宽到专科学历。对省财政困难县(市、区)、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和长岛县,可按照乡镇事业单位不高于招募计划50%的比例招募具有本具(市、区)者周边县(市、区)户籍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各市在征集岗位过程中,对贫困边远地区、专业限制较高的岗位可予以合并,避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或核减岗位而造成岗位和考试资源的浪费。

  (三)规范招募流程,实施“阳光招募”要严把“入口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决杜绝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招募包括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全省统一发布招募公告、统一组织报名、统一组织笔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示拟招募名单等,各设区的市自行组织面试,体检等。各市可在全省招募公告、面试公告的基础上,就有关具体程序及事项制定补充通知。

  (四)注重岗位培养、提升能力素质。各市要认真织“三支一扶”人员岗前等培训,提升“三支一扶”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职能优势,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行业人才培训对象范围,适时组织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和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三支一扶”人员有知识、懂技术、善创新的优势,鼓励有条件的“三文一扶”人员积极参与开展网络扶贫工作,为返乡下多创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信息支持。

  (五)提高补助标准,完善保障机制。自2018年9月1目起,省级统筹中央补助对财政困难县(包括沂蒙革命老区,菏泽市的非财政困难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3万元提高到1.7万元,对其他非财政困难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0.8万元提高到1.2万元;给予新招募且在岗位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2019年省统筹中央补助对调标进行补发,补发范围为本通知印发时在岗服务的国家招募计划内的“三支一扶”人员,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加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确保“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基本达到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作收入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各地要按规定严格管理使用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加强管理服务、营造良好环境。各市要指导基层服务单位和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严管厚爱“三支一扶”人员,加强政治引导和的约束监督,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和期满鉴定等工作;严格按据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单位借用,2019年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限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的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合“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起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道之日起算,其在基层服务年限按照《关于印发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55号)规定计算工龄。要组织实好2017年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期满考核,落实期满政策。对2017年以前招募的期满未就业人员,要通过政策宣传、举办招聘会、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方式,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及时将留在基层继续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重点跟踪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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