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湘潭湘乡市卫生健康局招聘公告(99人)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医卫岗位综合知识成绩×7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由湘乡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湘乡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考察环节中放弃或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湘乡市卫生健康局、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湘潭人事考试网、中国湘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到主管部门、市编制部门、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的考生须服从湘乡市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并在聘用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湘乡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湘乡市卫生健康局0731-56789876
纪检监察电话:市纪委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组0731-56771345
附件:1.《湘乡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医卫类岗位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点击下载)
2.《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点击下载)
湘乡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