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梧州苍梧县公安局第一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5名)
六、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对象。体能测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于6月初将在苍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上公布。
对入围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4〕48号),以实测达标为合格标准。体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和"纵跳摸高"三项,每一项体能测试成绩必须达标才能认定为合格,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认定为不合格,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注:体能测试中,1000米/800米跑和10米×4往返跑项目只能测试一次,纵跳摸高项目最多不超过三次,最终测试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测试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七、体检
笔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试合格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另外增加毒品尿检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八、考核
通过笔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均合格的人员,由县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人社局及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对拟聘用的入围人员进行考核,主要核实个人资料真实情况,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审核。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辅警人员名单,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签订合同。
十、建立候录库
笔试、体能测评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苍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有效期半年。在有效期内,县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可聘用为苍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十一、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
1.薪酬约24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
2.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由苍梧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苍梧县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698331,纪检监督电话:2687386。
附件:1.苍梧县公安局2019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附件 2.苍梧县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苍梧县公安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