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陕西安康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11人)
根据工作需要,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文员9名,财务工作人员1名,保洁人员1名,共计11名。
二、聘用形式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代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清楚。
4、文员年龄3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保洁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经验丰富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文员岗位条件:
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类、财务类专业优先,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具有法律工作、财务工作经验者和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三)保洁人员岗位条件和职责
1、有一定文化,年龄在40岁以下,仪容端正、着装整齐,服从单位的统一调度和工作安排。
2、能按单位要求高标准做好责任区内的保洁工作。
3、及时清理责任区内装修垃圾及生活垃圾;定期对责任区进行消毒杀毒。
4、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