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岸区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153名)
导读:2019年南岸区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3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09:30—5月21日17:00,考试考核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9年6月2日上午09:00—10:30。教育事业单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卫生事业单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结构化面试时间:暂定于2019年6月29-30日,每日08:30面试开始。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为促进南岸区教育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岸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 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南岸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53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南岸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凡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且自愿在南岸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未到36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五、考试报名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在2019年5月20日09:30—5月21日17:00期间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和“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