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京浦口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12名)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浦口区浦园路11号。现因工作需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12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职责及任职要求:
招聘岗位一:执行法官助理
招聘人数:7人
职责:
协助执行法官办理本院审判业务庭移送的“执保”字案件、其他法院委托执行的保全案件,以及全局执行案件涉车辆管理所、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外出保全等法律事务工作。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1年及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历者,专业可放宽至不限;
4、从事诉讼保全和执行工作,经常出差;
5、身体健康,无精神类疾病,五官端正,吃苦耐劳。
招聘岗位二:文秘
招聘人数:1人
职责:
从事办公室文秘、日常公文收发、工作信息文稿撰写及日常事务协调等。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整编能力,熟悉常用公文格式,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悉摄影技巧及PPT制作;
4、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配合及沟通能力,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服从安排;
5、有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或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招聘岗位三:文员
招聘人数:3人
职责:
主要负责文书打印校对、文字录入、档案整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好的计算机速录能力;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
招聘岗位四:驾驶员
招聘人数: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