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温州市公安局瓯江口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启事(2人)
在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接收符合条件者报名材料。
(三)考试方式
1.面谈。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谈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谈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谈。面谈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测试。报考文秘专业,采用闭卷形式,考生根据指定的材料进行分析,提出见解,并加以论证;报考宣传岗位,采用上机操作形式,考生根据指定的素材完成视频、PPT等宣传作品。设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共设三个项目,有一项不达标者,不能进入面谈。
体能测试项目三项(男):10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项目三项(女):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
4.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面谈成绩*25%、测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25%等三项相加的总成绩,按岗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一并列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温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六)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温州市公安局瓯江口公安分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含五险一金)由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财政保障,年保障金额8万以上。
五、其他事项
1.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根据相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公安局瓯江口分局负责解释。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