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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60人)

2019-05-24 09:27  |  即墨政务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青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计划招聘勤务辅警60名,具体职位、用人单位和招聘计划名额设置详见《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男性,即墨区户籍;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2年5月28日至2001年5月27日期间出生);

  (五)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所需身心条件。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缺陷(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高不低于1.70米,其他项目应当符合《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相关要求;

  (八)具备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招聘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

  (一)信息发布:在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及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8:30—11:30、13:30—16:30)

  (三)报名地点: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警官培训中心(马山预备役部队西邻,公交车马山公园下)。

  (四)现场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1.下载并填写《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份;

  2.应聘人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4张(背面书写姓名);

  3.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www.chsi.com.cn),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属于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

  7.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分行出具);

  8.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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