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30名)
根据《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方案》,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计划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警务辅助岗位一:20人,警务辅助岗位二:7人,警务辅助岗位三:3人(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东乌旗户籍(2019年1月1日前入户)、年满18周岁以上(截止2019年6月)、不满26周岁(截止2019年6月);
(四)男性、身心健康、身高1.73米以上;
(五)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具有吸毒史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5.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被辞退或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人员;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5日至6月14日(不含节假日);
(二)报名地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所需材料:四张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确认;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高中及同等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学历证明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方案》(6月3日在旗政务网公布)
附件:
东乌旗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