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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瓮安县公安局招聘简章(33人)

2019-06-03 10:28  |  瓮安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4、咨询电话:0854-2620868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

  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取消体检、考察环节。

  (一)笔试

  考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学法、用法、懂法及遵章守纪的知识,参照《瓮安县公安局队伍管理资料汇编》进行学习考试,报名时在瓮安县公安局政治处领取。

  (二)面试

  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临时确定。

  (三)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参照贵州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

  (1)10米*4往返跑 (30岁(含)以下≤13″1)

  (2)1000米跑 (30岁(含)以下≤4′25″)

  (3)纵跳摸高 (≥265厘米)

  (4)立定跳远 (2.2米(含)以上)

  (5)引体向上 (10个)

  测试项目共5项,测试成绩中任意3项测试项目达到合格的,均视为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经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县公安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协勤人员政审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安机关协勤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由考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本人及家庭成员政审意见,由政治处进行复核。若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瓮安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县公安局按照劳动法和瓮安县相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瓮安县公安局协勤待遇发放(聘期内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300元月绩效工资,参加工作后前六年每增加一年工龄,月工资增加200元。暂定增长6年。6年之后按照瓮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再作相应的调整,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高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原标题:2019年瓮安县公安局招聘33名协勤人员简章(6月6-8日报名)

  瓮安县公安局招聘协勤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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