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28人)
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6个岗位,详见《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社会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已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或学位,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调查研究和公文办理能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4年6月4日以后出生。
(六)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有服役经历或从事过为退役军人服务的优先。
(七)不得与退役军人事务部机关干部和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有意报考者请尽快下载并填写《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社会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于2019年6月12日下午5时前将填好的报名表(单独附件,不压缩)和身份证、劳动合同、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扫描压缩打包)提交到报名信箱(tyfwzp@163.com)。咨询电话:010-87933620。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为便于归类,报考邮件及报名表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否则不予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笔试人员。2019年6月中、下旬,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发布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岗位名额一般不低于4: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视情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或减少岗位名额;招聘人数超过5人的岗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视情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减少岗位名额。
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笔试将于2019年6月中、下旬组织。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发布面试通知。面试将于2019年7月上旬组织,面试同时还将对相关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四)体检和考察。每个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未参加、未通过体检或无法按时间节点安排考察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在退役军人事务部人事司的指导下,由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10-87933619。
附件:
1.《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社会人员岗位信息表》
2.《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社会人员报名表》
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