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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简章(25名)

2019-06-10 09:53  |  包头人才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包头市同信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受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东河区大队的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招聘消防员25人,主要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内蒙古户籍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初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至24周岁以下(2001年6月1日至199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且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高165Cm以上的男性,体重在90公斤以下。

  5、其他条件

  (1)低保家庭优先考虑;

  (2)退伍军人、有消防服役经历者优先考虑;参加过2019年国家消防员招录考试的且全部合格者但未被录用的应聘者优先录取。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纪违规人员;

  (5)现役军人和在校生就读的学生

  (6)身上有大面积纹身、刺青等(穿短袖、短裤时不外露即可);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东河区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一楼(巴彦塔拉大街6号)

  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户籍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一底片免冠大一寸彩照三张;

  4、报名者需提前下载打印并填写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同时对考生的身高、体重、纹身、刺青等进行审核。。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和协调能力,体能测试的内容立定跳远、俯卧撑、100米跑,各项分值满分为100分,占体能测试成绩的3:3:4的比例。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体能测试的时间:2019年6月15日,地点:包头医学院体育场

  3、体能测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的成绩进行排序, 按照2:1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

  (三)面试

  1、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与职位相匹配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和职位适应能力,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在包头人才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

  3、面试结束后,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成绩进行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并在包头人才网进行公示。

  (四)总成绩计算

  参加应聘的考生,按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将组织加试或聘用优先人员。

  (五)体检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新兵招收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主要以视力、心电图、腹部彩超作为体检项目。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包头人才网站公示。

  四、招聘人员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工资待遇比照东河区消防大队同类人员执行。

  五、有关说明

  1、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2、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咨询电话:0472-6180118 时间:上午8:30一12:00 下午:14:30一17:30

  附件:报名登记表(可点击下载)

标签: 内蒙古    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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