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5人公告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天本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考生面试平均分。
(五)体检和考察
2019年7月22日至7月31日,各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办法开展体检考察工作。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所有岗位具体体检、考察安排请查阅招聘单位网站。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等相关人事材料,到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者视同放弃本岗位。
2019年8月15日前,各招聘单位完成拟聘用人员公示。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招聘单位网站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年龄计算。如:30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2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35岁以下是指1983年6月2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资格(资质)证书、工作经历年限、外语水平证书等资格条件,考生需在2019年6月20日前取得。
(八)专业设置按照国家教育部门颁布推行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执行,请考生仔细查阅。
(九)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十)咨询电话及网址
政策咨询电话:010-69747927;
监督电话:010-80105162;
各招聘单位电话、联系人、网址详见《昌平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附件:
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