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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西省北海市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345人)

2019-06-10 16:33  |  北海人才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北海市委人才办印发的《北海市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细则(试行)》、《北海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北海市教育局将于2019年6月在北海市举办现场招聘会,公开招聘引进教育人才34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日程安排

  招聘日期:2019年6月15日、16日(星期六、日)

  其中,6月15日上午9:00开始在北海市第一中学(北京路校区)举办招聘宣讲会并进行现场报名、考试(现场报名时间截止至上午10:30)。

  二、招聘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并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特级教师。

  (三)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

  (四)“985工程”“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五)“985工程”、“211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六)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院校优势学科名单见公告附件),并具有学士学位。

  (七)省级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的非优势学科,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八)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九)中职类、特教类专业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三、招聘岗位

  北海市直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各专业学科教师岗位共345个。其中:

  (一)中小学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北海中学、北海市第一中学、北海市第二中学(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北海市第三中学、北海市第五中学、北海市第六中学、北海市第七中学、北海市第八中学、北海市第九中学、北海市第十中学、北海市第十一中学、北海市第十二中学、北海市第十三中学、北京八中北海实验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海市实验学校、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北海市涠洲实验学校(涠洲中学)、北海市体育运动学校。

  招聘岗位学科有高中、初中和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艺术、音乐(舞蹈、钢琴)、综合实践、图书管理员、小学科学、信息技术(计算机)、通用技术、心理健康等基础教育学科教师。

  (二)幼儿教育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第二幼儿园、北海市第三幼儿园、北海市机关幼儿园、北海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招聘岗位学科有幼儿(学前)教育、体育、美术、舞蹈教师等。

  (三)特殊教育类:

  招聘单位有北海市特殊教育学校。

  招聘岗位学科有特教音乐教师。

  四、招聘岗位专业和能力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四)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招聘岗位学科要求的专业。

  (五)具有招聘岗位学段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19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他往届毕业生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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