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衡阳县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公告(200人)
2、初中起点各类型教师报名者,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1)按时提交资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2019年6月12日持本人户口簿和经考生本人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A4纸张)一份、学生素质报告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扶贫计划报名对象,还须提交县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及其经考生本人和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名确认的A4纸张复印件一份。
(2)认真填写《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①考生应填栏目,须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芯笔填写。使用圆珠笔、铅笔等书写工具填报的,视为无效报名登记表。
②考生在填写报考志愿时,应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在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各招生专业中进行选择,最多只能在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层次、1个培养学校(有挂靠培养的,同时包含且仅限1个挂靠学校)中,选择填报不同的招生计划种类、不同的招生专业志愿,且在填写具体培养学校的招生专业志愿时,应符合以下有关规定:
A、本科层次初中教师
在1个培养学校中,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直接志愿报考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8个专业(以下简称“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可以从上述其他7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如确有美术特长,也可以选择美术学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直接志愿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可以在上述8个非音体美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
B、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在1个培养学校中,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直接志愿报考英语、小学教育2个专业(以下简称“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可以选择另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如确有音乐特长,也可以选择音乐学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直接志愿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可以在上述2个非音体美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
C、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在1个培养学校(有挂靠培养的,同时包含且仅限1个挂靠学校)中,只填报该培养学校的有且仅有的1个招生专业志愿(直接志愿)。
(三)毕业学校推荐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应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对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扶贫手册》复印件上报县教育局。
初中毕业学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四)县教育局审核与确定面试考生名单
1、审核。县教育局依据初中毕业学校上报的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签署审核意见。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2、确定音乐学、美术学专业的面试考生名单。在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报考音美专业的考生应参加面试选拔。县教育局应依据以下工作程序,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分别确定各培养学校的面试考生名单,并将全部面试考生名单在有报名考生的全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通过县党政门户网向社会公布。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县教育局负责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政策规定的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政策规定的不能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县教育局根据本县的乡镇任教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分乡镇,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的乡镇任教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1:3的比例,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如填报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的乡镇任教计划直接志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的乡镇任教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面试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面试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的乡镇任教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补充,直至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调剂补充后仍未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的,按实际确定的面试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1个乡镇的面试考生名单。
3、报送考生信息。县教育局汇总各培养类型所有报名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的信息,以及确定的面试考生名单情况,填写《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附件24),并报送市教育局。
(五)市教育局审定报名考生与面试考生名单
市教育局依据前述的有关规定,根据各县上报的《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对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面试考生名单进行审定。未通过审定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市教育局审定无误后,将审定确认后的《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分培养学校),于7月11日前统一分别报送有关培养学校(含电子文档),同时将《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不分培养学校)报送省教育厅存档备查(含电子文档),并通知有关县教育局。通过审定的考生以下简称“推荐考生”。
五、面试
2019年,全省统一的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时间为7月14日。具体面试工作由培养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协助配合。面试的具体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由培养学校与市教育局商定后,由市教育局通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再通知有关考生,以市州为单位组织考生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要求及评分细则,由培养学校负责制定。面试开始前,培养学校应将面试的有关程序、标准以及相应流程等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在面试地点向考生张榜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音体美专业考生所具有的本专业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填写《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记载表》(以下简称《面试记载表》,附件25),经考生户籍所在地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携带该表参加面试。面试结束时,《面试记载表》留存培养学校,并在录取后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非音体美专业
报考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中考成绩包含的科目与衡阳县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所包含的科目一致,下同)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音体美专业
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权重为0.7)、面试成绩(权重为0.3)两项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四)不需参加面试的考生的考生总成绩,由县教育局在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后通知考生。需参加面试的考生的考生总成绩,由培养学校在面试结束后的3天内通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再通过县教育局通知考生。
七、体检
(一)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1、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根据本县的乡镇任教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分乡镇,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的乡镇任教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音美专业在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的乡镇任教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的乡镇任教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音美专业从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的乡镇任教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1个乡镇的体检考生名单。
2、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师。
依据本县的乡镇任教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乡镇,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3、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县教育局依据本县的乡镇任教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乡镇,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4、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
依据本县的普通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5、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
依据本县的教学点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6、对于未填报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层次该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该招生计划种类该招生专业的考生,不得列入相应的体检名单。
(二)体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三)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应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八、签订协议
(一)高中起点本科高中教师
依据市教育局函告的《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所有录取考生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四份)。市教育局汇总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于7月27日前分培养类型分招生学校分别寄送达有关招生学校。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薄供县教育局审查考生的有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县教育局按省教育厅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凡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二)初中起点各类型教师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进行。
县教育局按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的协议书样式制作《协议书》。凡《协议书》内容与《协议书》样式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协议书》签订完成后,县教育局将《2019年湖南省各县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附件26)、《2019年湖南省各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附件27)、考生的户口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协议书》统一报送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