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乐山市公安局第三季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6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参考复习题详见附件3)
2、笔试时间
2019年7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具体地点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进入面试环节,但报考人数超过录取职位数3倍以上的岗位,按录取职位数300%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19年7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进行。
3、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确定的具体地点为准。
4、面试要求: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乐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公布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综合排名,以不低于实际招聘人数130%的比例确定进入乐山市公安局辅警预备人员库名单。如本次招聘或本年度内有其它职位空缺时,经考生本人同意可择优直接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程序。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网上公布确定的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2019年7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进行,体检相关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要求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由乐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非乐山籍考生由本人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聘用报到。考察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合同签订。考察合格人员报到后,由乐山市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聘用合同期首次为五年。
九、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携带。
(三)本次招聘从报名至聘用各个阶段,包括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所有事项均在乐山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sgaj.leshan.gov.cn或“乐山警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招考单位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如因考生没有看公告而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便于招考单位与考生联系调档等事宜。
本公告由乐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乐山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0833-2445110
乐山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0833-2499205
乐山市公安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