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职业化检查员15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检查员队伍,经请示省政府同意,我局拟招聘一批药品职业化检查员、医疗器械职业化检查员和化妆品职业化检查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药品职业化检查员、医疗器械职业化检查员和化妆品职业化检查员,共计15名(非事业编制人员,聘期暂为一年)。各职位招聘具体人数,由我局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最终考试成绩及单位工作实际来确定,可以不招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职位的有关说明
海南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职业化检查员,是指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聘用的,专门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认证等现场检查以及化妆品备案产品技术验收工作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廉洁正派,热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事业,吃苦耐劳,敢于担当,甘于奉献。
2.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践能力。
3.有较强的观察分析、沟通交流、团队协作及文字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检查工作需要。
(三)专业条件
1.具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2.熟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具有相关领域注册(备案)、生产、经营理论知识,熟悉产品审评或生产经营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和风险控制点。
3.实践经验丰富,在药品、医疗器械或化妆品企业从事注册、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岗位经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hifda.hainan.gov.cn/hifda/index.html)和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上向社会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6 月20日—6月27日。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8日上午9点至 2019年7月3日中午12: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自行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须一致。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和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逾期后果自负。
(1)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进行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2)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请点击“选择文件”按键——选择本人照片——点击上传照片)。
(3)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学历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报名注意事项:以上材料扫描电子版图片(jpg格式,20-200KB)上传到网上报名端口相应窗格。
材料(3)(4)上传至“添加证明材料”一栏。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来骗取考试资格的,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正式聘用后)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且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招聘领导小组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网上报名系统在2019年7月3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19年7月3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19年7月3日17:00准时关闭。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登录报名网站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同时发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 100 分,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考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等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依各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面试
(1)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所需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另行通知)。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予聘用。
(4)面试成绩现场公示。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15名考察人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仍然相同的,则需另外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进入考察人选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以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体检
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的通用标准和特殊标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按规定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程序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我局将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九)聘用及待遇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确定聘用人选。拟聘用的人员应参加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相关领域的检查员培训,并考核通过后,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工资待遇:聘用期内,应发工资不低于8000元/月,根据被聘用人员的职称和工作年限等酌情增加。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0898-66832673,66833826
传 真:0898-66833826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832525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5313743
附件: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招聘职业化检查员岗位表.xls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