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庆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8名)
(六)公示
根据体能测评和笔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aj.zgqingy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已就业人员须在公示结束一周内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提供证明。
(七)聘用
对初步确定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培训合格者与市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到指定的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4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市公安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市公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按照《庆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市公安局机关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市公安局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聘用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月薪制,工资标准按照《庆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五部分组成,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标准为每月2800元。试用期满后,除基本工资外,按规定发放工龄、岗位、绩效工资和值班补贴,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报考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笔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情况,届时将在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庆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未及时查看通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由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345993050)。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345993043)。
庆阳市公安局
2019年6月27日